使用技術和使用方法:
本品登記作物水稻,防治對象為稻瘟病,有效成分用藥量為600-900克/公頃,制劑用量100-150克/畝,施用方法為噴霧噴霧要周到均勻,不重噴,不漏噴。
1、防治水稻葉瘟、穗瘟,在急性病斑初現時,畝兌水45-50千克噴霧一次;防治穗頸瘟可于破口期和齊穗期各噴藥一次。
2、大風天或預計1小時內降雨,請勿施藥。
產品性能(用途):
水稻植株吸收本藥劑后累積于葉組織,特別集中于穗軸與枝梗,從而抑制病菌侵入,阻礙病菌脂質代謝,抑制病菌生長,起到預防與作用。
注意事項:
1、不可與堿性藥劑等物質混用。
2、間隔期: 28天;每季作物多施藥次數: 2次。
3、本品對魚類等水生生物有毒,遠離水產養殖區施藥,禁止在河塘等水體中清洗施藥器具。
4、使用本品時應穿戴防護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藥液。施藥期間不可吃東西和飲水。施藥后應及時洗手和洗臉。
5、孕婦及哺乳期婦女避免接觸。
6、建議與其他作用機制不同的劑輪換使用。
7、妥善回收殘剩藥劑,不可隨意丟棄,請加鎖存放。
8、禁止入口,請在合格的農技人員指導下使用。
中毒急救:一般只對皮膚、眼睛有刺激癥狀,經口中毒低。若眼睛濺入藥液,應立即用大量清水沖洗不少于15分鐘。若誤服,應立即催吐、洗胃,送醫院對癥;不慎吸入,立即將患者移至空氣流通處。
儲存和運輸:
1、儲存在通風、干燥、背光處;勿與食品、飼料、種子、飲料等同儲同運。
2、遠離兒童接觸并加鎖,遠離火源、火源。3、用過的容器請妥善處理,不可作它用,也不可隨意丟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