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一)辦公室
負責組織協調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工作。負責文秘、機要、信訪、行政管理、信息化、宣傳、后勤服務和老干部管理等..." />
(一)辦公室
負責組織協調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工作。負責文秘、機要、信訪、行政管理、信息化、宣傳、后勤服務和老干部管理等工作。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人事、勞動工資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;負責黨群工作;組織制訂地方性農機化事業的法規和政策,負責本行業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。
(二)計劃財務處
負責制訂農機化發展戰略和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;負責農機化重大項目的立項、報批和管理工作;負責農機審計和統計工作;管理農機項目、基本建設資金,并監督農機事業費、基建費和其它專項資金的使用;管理局機關及其直屬單位的財務工作;制訂財務制度、參與行業稅收、信貸等經濟調節政策和措施的擬定。
(三)科技教育處
負責農機化科技研究、農機試驗鑒定、質量監督、技術推廣、教育培訓的管理工作;負責農機推廣許可證的審批和核發。組織農機化重點科研、技術開發、技術推廣項目的論證、鑒定驗收和成果管理;組織農機成人教育教材的編審和教材的使用管理工作;指導省農機技術推廣站、農機鑒定站、農機中專學校和市地、縣農機學校業務工作。
(四)農機管理處
負責指導機械化農業生產和農機服務體系建設;負責農機機務管理、農機化生產和抗災救災的聯系工作;制訂農機經營服務規劃、質量標準,并監督實施;負責指導農機化試點工作;負責農機作業用油的預測、規劃,指導農機節油工作;參與農機用油優惠政策的擬定和油料市場監督;協調農機用油的落實和指導農機供油網絡建設。 負責農機管理系統企業宏觀管理。編制技術改造計劃并組織實施,負責農機維修網點、人員的技術等級考核發證,指導農機系統生產企業和供應企業的經營活動,參與有關產品質量和企業發展政策的制訂和協調。
(五)離退休干部工作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