栽培蔬菜往往選用的都是植物生長調節劑或葉面肥,但是因為我們對植物生長調節劑的認識不夠,用法不夠熟悉,致使蔬菜將遭受一些磨難,具體有七種情況,以下詳解。
一、種類選擇不當:每種植物生長調節劑都有一定的特性和作用,如果種類選擇不當,則達不到預期效果。例如,黃瓜在幼苗3~4片真葉時噴灑100~200毫克/公斤的乙烯利可促進多生雌花,提高產量;如果誤選赤霉素,則會適得其反,造成減產。
二、濃度不足或過高:植物生長調節劑對濃度要求十分嚴格,濃度不足或過高都不能發揮作用。同一種藥劑,由于濃度不同,甚至可以產生完全不同的效果。以2,4-D的使用為例,濃度為10~20毫克/公斤時,可以促進番茄保花保果,刺激子房膨大;1000~2000毫克/公斤時,則可以殺死許多雙子葉植物。使用前,必須詳細閱讀使用說明書,按說明書要求去做。
三、施用方法不當:植物生長調節劑的種類很多,應用的對象和目的不同,因此使用的方法也較多,常用的有溶液噴施法、溶液浸蘸法、土壤澆施法和粉劑沾蘸法等,只有方法得當,才能事半功倍。應根據植物生長調節劑的種類、劑型和有效成分等,采用適宜的使用方法,要求方法簡便、經濟,而且藥效高。如矮壯素可采用土壤澆施法澆到番茄苗床土壤中,以防止徒長。
四、用藥部位不準:植物生長調節劑即使濃度相同,對于植株的不同器官作用也不相同。如20毫克/公斤的2,4-D溶液,對番茄花朵具有防落的作用,但當2,4-D沾染到嫩葉及嫩芽上卻易發生藥害,導致幼芽、嫩芽彎曲變形。
五、用藥過早或過晚:蔬菜不同生長發育期對植物生長調節劑的反應有很大差別,用藥時期過早或過晚均達不到預期效果。如在采收前,用100~500毫克/公斤的乙烯利溶液噴灑尚未成熟的西瓜果實,可以提早5~7天成熟,但要在果實基本長足而尚未成熟時處理為好。如果處理過早,果實還沒長足,會影響產量。如果處理過晚,催熟效果不明顯。
六、混用不合理:幾種植物生長調節劑之間,若混用不當會降低使用效果,甚至發生藥害,造成減產。一般促進型與抑制型兩大類植物生長調節劑相互之間有抵抗作用,不能混合使用,使用間隔時間也不能太近。如生長素、赤霉素與脫落酸、矮壯素、乙烯利,三碘苯甲酸與細胞分裂素,細胞分裂素與青鮮素等,都不能混合使用。此外,植物生長調節劑與農藥的混合使用也要十分注意。一般植物生長調節劑都不能與石灰等混合使用,乙烯利不能與波爾多液等銅制劑混合使用。植物生長調節劑混用前必須進行藥效試驗,證明互相之間無拮抗作用且不發生藥害,方可大面積應用。
七、噴施措施不配套:植物生長調節劑的主要作用是調節蔬菜的生長發育,不能給蔬菜供應能量物質。使用植物生長調節劑之后,如果不同時加強農業措施的配合,這樣增產效果不好。比如,番茄花期用10~20毫克/公斤的2,4—D或20~40毫克/公斤的防落素噴花或點花,可防止番茄落花、落果,如要獲得番茄的早熟和高產,一定得配合肥水管理、病蟲害防治等各項綜合措施,只有有效的控制蔬菜生長期徒長和后期的早衰,才能得到預期的良好效果。